《野花》手札裏的那天 ********08
10月30日 晴天 五
自己根本都在迷迷糊糊當中過,從八月份就一直沒安靜過,身體也不穩定,我是不要跟耀賢說,怕他覺得娶了一個有毛病的太太。
下午冠穎補習,然後我再到瑞祥打針,當冠穎下課,叫我帶他去保泰路那裡的公園玩,給孩子玩個開心也是好的。問醫生腳怎麼都沒反應,他說要穩定要一個月之後才不會痛,只有忍耐了,叫我一步都不走是不可能的事,那也就聽天由命了。
二十六日那天小妹來接她兩個孩子,拿一條口紅送我,顏色好不錯,小妹的口紅有很多條,但我都是用完才買。老媽昨晚打電話跟我說勇仔他老媽走了,人要是走了都很難預料,躺在床上也很久了,這樣走了也比較舒服。半夜又煩腳的事,整晚睡不著,半夜也做夢,哎真是做了多少壞事,今生才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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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照片裏的故事 *******
搬家那天清晨,天光模模糊糊地吐出一大片灰藍,我像銀白魚苗穿過歲月稠密的網目:竄出陽台看見我的小乳牙齒依舊擱在浪板屋簷上、對講機與牆的縫隙之間有我偷偷藏起來的伍拾圓硬幣、因懶散不願完成才被我胡亂塞在床底深處的暑假作業簿、還有在耀賢外出上工,春鳳出門跳舞時,我將自己種在廚房地板上,一個人靜靜地舀鐵湯匙乾嚐草莓奶粉的那些發著光的粉紅色下午⋯⋯這些迷你可愛的記憶被歲月打撈,沒能逃走的就擱在岸邊奄奄一息,我可能有哭,我好希望它們再活過來,繼續陪我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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